⒈ 研究法律的科学。
例法学会。
英the science of law;
⒈ 效法学习。
引《南史·范晔传》:“曄 性精微,有思致,触类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损制度,世人皆法学之。”
⒉ 古指刑名、法治之学。今指研究国家和法的科学。
引《南齐书·孔稚珪传》:“寻古之名流,多有法学,故 释之、定国,声光 汉 室, 元常、文惠,绩映 魏 阁。”
唐 白居易 《论刑法之弊》:“悬法学为上科,则应之者必俊乂也。”
郑观应 《盛世危言·学校》:“法学者,考古今政事利弊异同及奉使外国修辞通商,有关国例之事。”
⒈ 法律学的简称。参见「法律学」条。
1. 他学问渊博,法理该通,故能在法学界执牛耳。
2. 若卜辞辞意难以推知,可以暂从语法学等角度对卜辞中的某些疑难字作词性上的定位。
3. 他所毕业的大学法学部很有名。
4. 张蓉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曾赴日本拓殖大学日本语中心研修日语。
5. 他作为国际法学者获得了声望。
6. 大多数法学家认为,自愿斋戒的举意任何时候都可以在封斋饭吃完之前。
7. 自然法复兴催生了惩治战争犯罪理论;新自然法学促进了国际人道法体系的完善。
8. 他以优异的成绩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获得攻读国际公法博士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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