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公文用语。谓校对及纠正讹误,使副本与正本文字相同。
⒈ 旧时公文用语。谓校对及纠正讹误,使副本与正本文字相同。
引《明律集解附例·吏律·公式》:“若行移文书,误将军马、钱粮、刑名重事紧关字样传写失错而洗补改正者,吏典笞三十;首领官失於对同,减一等。”
1. 对同学微小的进步,老师也给予肯定和鼓励。
2. 她对同学的成见已经消除了。
3. 他们真是一对同病相怜的苦难街友,同样受过高等教育,却都失业饱受饥寒之苦。
4. 老师针对同学们所提出的问题,一一为大家讲解。
5. 白求恩大夫对工作极端负责,对同志极端热忱。
6. 赵老师对同学们言传身教,大家都很敬佩她。
7. 这句话只能对同辈或者晚辈使用。
8. 面对同业高薪挖角的诱惑,他仍不为所动。
9. 只见他面对同学,丰神飘洒,侃侃而谈。
10. 既然如此,今天就让你们做一对同命鸳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