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
英municipality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⒈ 由中央直接管辖的都市,为我国第一层级地方自治团体。凡人口数达一百二十五万,且于政治、经济、文化及都会区域发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区,得报行政院核定设直辖市。目前我国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桃园市六个直辖市。
1. 直辖市的市辖区地位则类同于自治州.
2.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 上海市是隶属国务院的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