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物证,证据。
引《宋书·蔡兴宗传》:“带授 兴宗 手跡数纸,文翰炳然,事证明白,不假覈辨。”
1. 即使已经盖棺论定,如有新事证,歷史也有重新翻案的可能。
2. 由于新事证的出现,洗清被告的冤情,法官改判无罪。
3. 即使已经盖棺论定,如有新事证,历史也有重新翻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