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货物在海运中受到的损失。
⒉ 船舶在海上航行中受到损坏。
⒈ 保险标的物在航海中,因海难或其他意外事故而受到损害。可分为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两部分。
1. 邮件、旅客行李、私人物品和随带的机动车辆,不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2. 共同海损费用垫款的保险费,也应作为共同海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