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抗日战争时期由宋庆龄创建的孤儿收养机构。
⒉ 也称“育婴堂”。解放前,国民政府、外国教会等举办的收养社会遗弃婴儿的慈善机构。新中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收并改建为儿童教养院和儿童福利院。
⒈ 收容教养孤儿的机构。
⒈ 收养孤苦无依儿童的福利机构。收养对象为父母双亡,父亡或母亡或被弃的儿童。也作「保育院」、「育幼院」。
1. 我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去了孤儿院。
2. 在孤儿院里,有许多孤苦伶仃的小朋友。
3. 孤儿院里,孩子们吃饭时都得先做祷告。
4.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是克勤克俭地过日子,把多余的钱全捐给了曾经养育他的孤儿院。
5. 杨女士本着仁爱的胸怀创办孤儿院,收容孤苦无依的孩子。
6. 本孤儿院感谢诸位善心人士多年来的支持,使得院童能受到不断的栽培和照顾。
7. 这家孤儿院对受虐的儿童特别关怀照顾。
8. 在寒冬里,来自社会各方的捐助,倍使孤儿院的院童感受到世间的温情。
9. 这些被救回来的孤儿们,把孤儿院的阿姨们当成自己的重生父母,感恩不尽。
10. 来到孤儿院后,这些内重外轻重新有了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