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公文、文契用语。常用于叙述下级机关等的来文终了时。
引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筮仕·募家丁》:“载明籍贯人氏,并来歷不明,投充卖身旗下,公私过犯等情。”
1. 常看到您小说中男女主角能一飞冲天,或是盯人一眼即夺人性命等情形。
2. 凡两船相碰、撞礁失事等情,概归水师衙门,由水师提督会同各船主审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