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调查参劾。
引《清会典事例·刑部六一·强盗》:“该管司、道、府、厅、州不行查报,督抚不行查参者,俱交部照例议处。”《清史稿·食货志一》:“各督抚明知逾限,例当查参。”
1. 班长调查参加郊游的人数,以便预订野餐盒。
2. 颂德政大令挖腰包,查参案随员卖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