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修身。
⒈ 犹修身。参见“修身”。
引《孔子家语·六本》:“回 有君子之道四焉:强於行义,弱於受諫,怵於待禄,慎於治身。”宋 苏轼 《司马温公行状》:“治身莫先於孝,治国莫先於公。”明 沉德符 《野获编补遗·督抚·罗汝敬》:“尔不能治身以取罪,朕特屈法以伸恩宥。”
1. 他因车祸而引发大出血,终于不治身亡。
2. 读书可以铲除一切心理上的障碍,正如适当的运动能够矫治身体上某些疾病一般。
3. 他们在被送往岷里拉中央大学医院时,被宣布不治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