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俸禄;薪金。
⒈ 俸禄;薪金。
引《宋史·赵禼传》:“朝廷欲官其任事之酋,鐫岁赐以为俸给。”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至和二年》:“内臣 王守忠 请节度使俸给,諫官 韩絳 力言不可。”
《明史·食货志六》:“﹝ 洪武 ﹞二十八年,詔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
叶圣陶 《校长》:“现在 叔雅 家里颇优裕,微薄的俸给差不多皮裘的一根毛,增不了多少温暖。”
⒈ 政府对公务人员的服务之报偿。
1. 他们仅靠父亲微薄的俸给度日。
2. 公务人员的俸给除本俸外,另有年功俸及职务加给等。
3. 另根据公务人员俸给法规定,依法停职人员,停职期间得发给半数本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