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坚持作恶。
⒈ 坚持作恶。
引明 刘基 《春秋明经·公会齐侯伐莱公至自伐莱大旱》:“幸而得归,反行饮至以告于先君之庙,甚哉其怙恶也。”
《明史·唐枢传》:“薛良 怙恶,诚非善人。”
清 龙启瑞 《答罗生书》:“此固其人之骄傲怙恶有以致之,亦非朋友忠告之道也。”
彭芬 《辛亥逊清政变发源记》:“若经此次劝告之后,尚有不知悛改,抗聚不散,扰害地方者,则是怙恶之徒,为我全 川 官民之公敌。”
1. 对怙恶不悛之人应从重从严打击。
2. 对怙恶不悛的犯罪分子不能心慈手软。
3. 对这个怙恶不悛的惯犯,必须严加惩处。
4. 对那些作恶多端、怙恶不悛的惯犯要严厉惩处。
5. 这怙恶不悛的大盗,判处极刑是最适当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