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令的事。指明知故犯。
例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汉书·王尊传》
英defy the law;
⒈ 谓明知法律禁止,仍然亲自去做犯法的事,以图侥幸。
引《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后汉书·冯勤传》:“崇山、幽都 何可偶,黄鉞一下无处所,欲以身试法邪?”
⒈ 不顾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
引《汉书·卷七六·王尊传》:「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
《文明小史·第六〇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试法吗?」
1. 对于那些明知故犯,以身试法的执法人员,应该从重量刑,以维护法律尊严。
2. 为求政治清明,凡敢于以身试法的人都应严惩,即使是高官都不能宽贷。
3. 他身为税务人员,却又以身试法,屡屡逃漏税赋。
4. 贩卖、制造私酒是违法的行为,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5. 对那些故意以身试法的警务人员,一定要加重惩处,才能整顿风纪。
6.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身试法的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