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不容分辩。
⒈ 不容分辩。
引元 马致远 《青衫泪》第四折:“那虔婆不由分説,把妾嫁与茶客。”
《红楼梦》第七七回:“那几个妇人,不由分説,拉着 司棋,便出去了。”
许地山 《凶手》第一幕:“大哥醉了,看见小生,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打。”
⒈ 不容许分辩解释。也作「不容分说」。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一五》:「众人不由分说,夹嘴夹面,只是打骂。」
《儒林外史·第四三回》:「那些人驾了小船,跳在盐船上,不由分说,把他舱里的子儿盐,一包一包的,尽兴搬到小船上。」
1. 老国王鬼魂不由分说地要哈姆雷特承担复仇的任务,哈姆雷特在外力的突入下不由己地把重新整好时代当作了属己的责任。
2. 一个保安拉住那男人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他赶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