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
⒈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此指太医院判官。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诸妹诸女,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於园中设鞦韆之戏,盛陈饮宴,欢笑竟日。”
此指宣徽院判官。 《明史·太祖纪一》:“闰月丙辰, 友谅 陷 太平,守将 朱文逊,院判 花云、王鼎,知府 许瑗 死之。”
此指枢密院判官。 高阳 《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 庄守和 是右院判, 李德立 是左院判。”
1. 晨报讯姑嫂间为点小事大骂,大姑子因情绪激动引发脑血管破裂死亡,弟媳沈某因此被法院判赔2万多元损失。
2. 日前,申某因为收购赃物罪被和平区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3. 法院判定这个孩子由母亲抚养。
4. 他一生做尽坏事,最终还是躲不掉法律的制裁,被法院判刑了。
5. 这件案子由于被告人不服法院判决,将再上诉。
6. 他因为连续杀人抢劫,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7. 而政府垫付部分,也将在法院判决后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