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改变职务。
引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大总统宣布参议院议决临时约法》:“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
1. 那个网站详细地传授了有关转职的诀窍。
2. 为了获得进一步的信息浏览了转职网站。
3. 我的转职快到紧要关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