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丢失的物品。
例失物招领处。
英lost property;
⒈ 被窃或遗失的物品。
引《古今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姑苏 贼人 赵正,拜禀大尹尚书:‘所有 钱 府失物,係是 正 偷了。’”
王西彦 《鱼鬼》:“一双仿佛从不转动的眼睛,总是凝视着地,好象在找寻什么失物,又好象在猜测大地永恒的秘密。”
⒈ 遗失的东西。
例如:「寻找失物」。
⒉ 遗失物品。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四》:「明日宫苑失物,唯收得驮物的马,追问马主,捉举子到内侍省勘问。」
德语Fundsache (S), verlorener Gegenstand (S)
1. 莉莉:我来打电话给萨顿岛渡轮失物招领处.
2. 对于移转遗失物、误置物和误递物的案件,英美刑法亦有独特的处理模式。
3.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 意思是“请问失物招领处在哪里?”。
5. 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6. 我想到在失物招领栏上登个广告,可我又实在不愿那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