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词典

颁布的意思

bān bù

颁布

拼音bān bù
注音ㄅㄢ ㄅㄨˋ
繁体頒佈
近义发布 公布 宣布 颁发

词语解释

颁布[ bān bù ]

⒈  公布法令、条例等。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依法公布周知。

issue; promulgate;

引证解释

⒈  亦作“颁佈”。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见“颁布”。

宋 曾巩 《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
《水浒传》第七一回:“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
郭沫若 《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
丁玲 《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

国语辞典

颁布[ bān bù ]

⒈  政府或高级行政主管机关将某项政令布告大众。

颁发 发布 公布 宣布

用颁布造句子

    1.  新颁布的《教师法》从今日起施行。

    2.  我国的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

    3.  私人企业则被官方颁布的繁文缛节扼杀。

    4.  主管一到职,就颁布了一连串的行政革新措施,真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啊!

    5.  古时对于皇上所颁布的旨意,臣民都必须遵从。

    6.  国家遇有战争或遭受紧急危难时,通常会颁布动员令。

    7.  他能颁布王室赦免令或者减刑令,但是他通常只在罪犯在监狱服刑后才这样做。

    8.  交通安全条例颁布后,即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