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辨明。公开惩处。正,治罪。见“明证”。
⒈ 辨明。
引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指瑕》:“若夫注解为书,所以明正事理。”
⒉ 公开惩处。正,治罪。参见“明正典刑”。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一:“那亲动手的奸徒,若不明正其罪,被害寃魂何时瞑目?”
明 叶盛 《水东日记·看议何观》:“盛 因抹去冒头所谓‘诬陷大臣,擅开边衅’,及终所谓‘明正 观 罪,以为进言虚妄者之戒’等语。”
⒊ 见“明证”。
⒈ 做证、证人。
引《清平山堂话本·合同文字记》:「刘天祥并晚婆婆来,就带著合同,一并赴官,又拘李社长明正。」
1. 国家公园的洞穴里发现了一对遗骸,有待验明正身破解罪案。
2. 他向来行事光明正大,从不暗箭伤人。
3. 做事光明正大,何必偷偷摸摸的!
4. 他办事光明正大,别人抓不住任何把柄。
5. 蓓丝经过几次三番畏畏缩缩之后,终于光明正大地从边门进去了.
6. 好人做事光明正大,只有坏人才搞阴谋诡计。
7. 我们做事应该光明正大,不能鬼鬼祟祟。
8. 他光明正大,从不做掩耳盗铃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