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恶劣的行迹。
例劣迹昭彰。
英misdeed; notorious past (record) evil doing;
⒈ 见“劣迹”。见“劣迹”。亦作“劣蹟”。亦作“劣跡”。恶劣的行迹。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察下情》:“后 王 将陛见,其僕预辞去。
引王 问何故。僕曰:‘汝数年无大咎,吾亦入京面圣,以为汝先容地。’始知为侍卫某,上遣以侦 王 劣蹟也。”
郭孝成 《湖南光复记》:“此外如有他项劣跡犯罪被斥者,亦得有调消勋章及凭照之权。”
高云览 《小城春秋》第十章:“他领头揭发教育厅长的劣迹,教育界人士都响应了他,结果教育厅长只好自己滚蛋了。”
⒈ 恶劣的事迹。
例如:「由于劣迹被人揭发,他只好自动请辞。」
1. 过去的劣迹一一被揭发后,他不得不自动请辞。
2. 由于收受贿款的劣迹被人揭发,他只好自动请辞。
3. 他不但收受贿赂,还结党营私,这些劣迹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迟早会受到报应。
4. 人一般都宁可别人说他们有劣迹和罪恶,而不愿听别人说他们有缺陷和软弱。